北京撞天橋司機首次被追究刑責
司機張念東開著超高的貨車,將三環(huán)華威橋南的一處人行過街天橋撞壞,造成經(jīng)濟損失50余萬元。近日,張念東因涉嫌破壞交通設施罪被提起公訴。這是本市法院受理的首起撞橋司機被追究刑事責任案件,以往的處理方法均為罰款等措施。
今年5月12日凌晨,個體運輸司機張念東開著一輛解放牌貨車行至三環(huán)華威橋南的過街天橋下。其車上裝有20多個塔吊支架,整體高約4.5米,而此處的過街天橋限高為4米。明知裝載物超高,張念東還是試圖駕車從橋下強行通過。當時過街天橋上正有行人通過,行人事后描述,貨車在橋下通過了約三分之一的車身時,伴隨著“咚”的一聲,橋體發(fā)生強烈震動,貨車卡在了橋下。
張念東隨后下車,自行撥打電話報警。交管部門接到報警后,立即聯(lián)系市政橋梁等多家單位,組織70余名相關人員進行搶修。同時,事故造成東三環(huán)主路嚴重擁堵,5個小時后才恢復通車。
過街天橋的主體被撞移位,橋體出現(xiàn)裂痕,隨時有倒塌的危險。橋梁專家認定被撞天橋已成危橋,需要更換橋體橫梁。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經(jīng)濟損失達50余萬元。
公訴機關認為,張念東安全意識淡薄,駕駛超高貨車撞壞過街天橋,造成了橋體移位、交通擁堵等嚴重后果,應該以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事故發(fā)生后,交管部門表示,今年他們加大了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,對于司機違反限制高度指示標志,與橋梁發(fā)生相撞造成橋梁嚴重損毀、影響道路通行的,以涉嫌破壞交通設施罪移送公安部門處理,追究其刑事責任。據(jù)了解,張念東是北京市第一個因撞橋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司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