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:車輛“以舊換新”首批以貨車公交為主
8月19日江西省實施車輛“以舊換新”補貼新政策以來,首批回收51輛廢舊車在南昌市集中銷毀。
據(jù)了解,根據(jù)國家《汽車以舊換新實施辦法》,此次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范圍為使用不到8年的老舊微型載貨車、老舊中型出租載客車,使用不到12年的老舊中、輕型載貨車,使用不到12年的老舊中型載客車及尾氣排放不達標的“黃標車”。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間,車主將符合規(guī)定的汽車交售給依法設(shè)立的指定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(yè),并換購新車。
據(jù)了解,在江西省車輛報廢回收有限公司已回收到的51輛廢舊車中,主要以貨車和公交車為主,目前還沒有小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