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延長車輛壽命,并獲得較高的經濟效益,保障行車安全,操作大運重卡應注意如下事項:
1.使用車輛時,首先打開電源總開關,并確認變速器操縱桿處于空檔位置。
2.當發(fā)動機溫度較低時,不要過快地提高發(fā)動機轉速,增大汽車負荷,否則會加劇發(fā)動機運動部件的磨損。
3.當制動系統(tǒng)氣壓達到并超過(550±25)kPa時,車輛方可起步。
4.汽車重載時必須用一檔起步。
5.避免油門全開起步以及緊急制動。油門全開起步會導致離合器損傷或不均勻的輪胎磨損;而緊急制動會加速輪胎和制動磨擦片的磨損。
6.不允許車輛超載運行,超載將會縮短車輛的使用壽命。
7.嚴禁空檔熄火滑行。
8.發(fā)動機運轉過程中嚴禁關閉電源開關。
9.車輛維修拆換電器件嚴禁帶電作業(yè),必須關閉電源控制開關,待電源控制開關指示燈熄滅后進行作業(yè)。
10.更換保險絲前須關閉點火開關、車燈和所有電器。更換新的保險絲時,額定電流(顏色和標記)及尺寸必須與原車保險絲完全相同,不得使用額定電流高于規(guī)定值的保險絲。
11.當對車輛進行電焊操作之前,必須對車上的電控單元進行保護,操作措施如下:
對裝有電源總開關的車輛,具體操作步驟:
a.斷開電源總開關輸出端的正極線。
b.短接電源總開關輸入端和輸出端的正極線。
c.斷開蓄電池正極和負極電纜線。
d.把正極和負極電纜線相連并連到車架上。
e.裝備ECU發(fā)動機的車輛,在焊接前需要將ECU的接插件與發(fā)動機的ECU控制單元斷開。
12.嚴禁更換大功率和非標燈泡,不得隨意加裝車輛以外的任何用電設備,不得破壞車輛任何原有部件的結構,如有需求,請與授權的技術服務中心聯系。
13.在車輛未起動情況下嚴禁使用大功率用電器,防止蓄電池過度放電;
14.駕乘人員離開車輛時,應關閉電源總開關;若車輛存放10天以上,應斷開負極連接線;長期停放時,應每月檢查一次,當單塊蓄電池電壓低于12.4V時,應及時充電,避免蓄電池虧電導致車輛無法起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