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:購置純電動公交車最高補50萬
來自交通部門的消息,省交通運輸廳日前出臺辦法鼓勵新能源公交車發(fā)展,2014年、2015年購置的新能源公交車每輛可獲15萬元至50萬元的省級補助。
據(jù)悉,為助力“清新福建”建設(shè),2014年—2015年,福建省計劃新增新能源公交車2700輛以上。省交通廳日前出臺的《福建省新能源公交車省級補助資金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全力支持各地購置、使用純電動、插電式混合動力、燃料電池公交車。
按照《辦法》,城市公交企業(yè)購置車長大于等于6米、小于8米的純電動公交車,每輛給予省級補助資金30萬元;車長大于等于8米、小于10米的,省級補助40萬元;車長大于等于10米的,省級補助50萬元。對購置超級電容、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公交車,每輛給予省級補助15萬元;對購置車長大于等于10米的插電式混合動力(含增程式)公交車,每輛給予省級補助25萬元。
為加快下達省級補助資金,《辦法》同時明確,省交通廳在下達省級補助資金計劃后7個工作日內(nèi),將省補資金撥付至市、縣、區(qū)交通運輸局;市、縣、區(qū)交通運輸局要在7個工作日內(nèi)撥付給城市公交企業(yè)。
《辦法》指出,對于可能出現(xiàn)的城市公交企業(yè)申報材料弄虛作假、騙取省級補助的現(xiàn)象,將由設(shè)區(qū)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通報批評,追繳省級補助,同時暫停下兩個年度的省級補助。